2008年2月6日

淫照反思

陳冠希的一系列淫照事件,對我來說,揭示了兩件事。

1. 警力是為了名人而存在的

警方高調介入,迅速破案,嘴上說是打擊發佈不雅淫穢圖片的發佈。
實際呢?沒有名人牽涉在內的話,警方真的會理嗎?
每天每天,在各大討論區發佈的淫穢照片,不計其數,
比陳冠希那些更露骨,更淫穢,何只百倍。
可是,警方曾有介入調查過什么?控告過誰嗎?
今天,就因為涉及名人,警方就突然「醒覺」到發佈淫穢圖片的禍害了?
那,我們還真得感謝一下陳冠希。

2. 偽君子、假道學滿山遍野

網上突然湧現一批衛道之士,猛批痛陳陳冠希的不是。
我倒是不明白,陳冠希到底哪里不是了?
阿嬌、BoBo、柏芝都是成年人,除非涉及迷姦、強姦,
否則,兩個成人的性事,是私事,誰都不能干涉什么。
難道,還要在21世紀要求他們去遵守從一而終的規範嗎?

拍攝性愛照,也只是個人興趣,如果女主角沒意見,那有什么問題?
陳冠希拍了,又沒有拿去發佈,他也只供自己欣賞,這又犯了法嗎?
說到底,罵的人只是心有不甘,好處都讓陳冠希佔了。

2008年2月3日

自我歧視

我好像,或者確實有點這樣的傾向。
老是覺得自己不夠格,無論是資格,或者是格調。
即使工作改變了,公司換了,工資升了,
可是,總是覺得還有什么欠缺。

原因嗎?大概是有更好的東西在前面。
大概是因為我看見富人所過的生活,是那么地自在。
當然,我不會幼稚地認為他們沒有負擔、沒有憂慮、不需要付出努力。
不過,他們可以在餘暇時,做自己想做的事,沒有費用上的考量。

我喜歡旅行,可縱使有假期,我也不可能每次都去。
即使去,也沒有足夠的錢去的遠一點,久一點。
我喜歡食物,雖然我味覺並不靈敏,而且還嚴重偏食,
但我的確很享受吃的樂趣。
可是,我也只能非常偶爾地去試試動輒數百的食店,去了也沒辦法盡興。

當然,還有我以前說過,想得到的,想給予的。

可能是小時候嘴饞店子里的糖果的時候開始,
也可能是以前買不起想要的鞋子的時候開始,
我就沉迷在金錢的能力里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