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4日

我懷念居屋,我懷念夾屋

居者有其屋,這個概念有多好,我現在才深切地體會到。
雖然英屬時期,香港僅乃一殖民地,
卻不得不承認,當時港英政府對民生的體察有多深。

香港土地供應稀少,當人口漸多,需求變大,地價自然上升。
更何況香港「貴為」國際金融中心,辦公室用地也是供不應求。
再加上舊區重建的進度十分緩慢、投資者參與地產炒賣等原因,
樓價開始脫離平民的負擔能力。

在此情況下推出的居屋,是讓平民得以安居的措施,
政府在不虧本的情況下,以低於市場價格向合資格人士出售由政府興建的、基本的住房。
後來,當社會貧富進一步分化,樓價甚至脫離普通中產家庭的能力時,
由於收入較低者有公屋、居屋等福利,政府開始考慮到收入稍為高一點的中產階級。
為此,政府推出了夾心階層住屋計劃,以與私人發展商合作方式提供符合夾心階層能力的住房。

這兩項政策,在我看來,一直可說是行之有效的。
一方面由於居屋夾屋對購買者有著資產限額的要求,另一方面兩者的質素也比不上私人屋苑,
因此,對私人房屋市場並沒有什么顯著影響,反而照顧了市民的住房需求。
要不是董建華的八萬五計劃(雖然我相信他是出於好意)令樓市大跌,
相信居屋及夾屋政策會一直執行到今天吧。

九七後樓市大跌,該兩項利民措施也被指為是「與民爭利」。
可是,這些「民」是誰?爭的是何種「利」呢?
如今樓市狂熱再起,發展商天價賣盤,汝便知這些「利」其實是汝等普通市民的經年血汗錢。

基本上,豪宅與普通住房確實是兩個市場,
但這僅是在有健康競爭、土地供應充足的前提下才會出現的情況。
如今沒了居屋夾屋,勾地政策又使得樓宇供應數量變相控制在發展商手中,
變成發展商無論開多高的價,市民也沒有選擇餘地的這種難以接受的情況。

古語有云:「安居樂業」,房子不比別的,乃是生活必須品之一。
年輕時尚可居無定所,可當年紀漸長,需要成家立業時又另當別論。
政府鼓勵市民生育,說什么每對夫婦生三個,以期解決人口老化的問題。
可是在樓價高漲的今天,年輕一代根本不具備成家的基本條件。
連屬於自己的一個居所都沒有的情況下,誰還敢多生孩子呢?


我懷念居屋,我懷念夾屋,不僅是因為自身利益所在,還為當年政府那一份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