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深圳,是為了公幹。開了一天的會後,因為還有事要辦,就留宿一晚。
不在公司的夜晚很清閒,因此就去街上逛逛,正確來說,是去了超市逛。國內的超市,其實規模可比香港的超級廣場,產品包羅萬有之餘,價錢是足以令我這個不怎么喜歡購物之人也按捺不住。可能在深圳來說, 價錢並不算便宜吧,但對香港人來說,錢真是變得太好花了。我買了一袋子的零食回酒店,也才十二元,在香港的話,大概就要七、八十了。
依現時的差距就已經吸引了一大群週未遊客,如果香港再行GST的話,情況肯定會更厲害。即便設定購買限額,也不一定能達到徵稅的作用,因為錢可以花在即時消耗品上,例如在外吃飯、唱k、按摩等。可能到頭來會得不償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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