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香港的人都習慣了自我保護。
每每出了什么事情,調查起來,一概都是「按程序,我沒錯」。
醫院門口死了個人,院方指員工「按指引辦事,沒錯」。
迷債出了事,政府、證監、銀監、金管也只是「按程序審批,有不足,但沒錯」。
這次彭大法官在梁展文的事件中,也是「按政府提呈資料決定,沒有錯」。
誰都沒有錯,這些亂子是怎么出來的?
的確,指引跟程序是為了避免出錯而存在的,但也不代表照著做了,就等於做對了。
梁展文在新世界中國里任職有沒有違反規定,暫且按下不表,
單是那個所謂的「獨立委員會」連獨立做一個背景調查的能力都欠奉,那它還能獨立決定什么呢?
如果連一個D8級的政府官員的申請也無需獨立調查、開會審批的話,那它還會調查誰?
話說回來,反正政府的「問責制」早已名存實亡。
就好像康文署管理樹木不力,壓死了人,結果只承認不足,錯卻是沒有,也不用引咎辭職。
去年泰國動亂的包機事件,唐英年出來認了個錯,道了個歉,然後呢?
基本上,出了問題,官員只要死不認錯,就不會下台。
就算逼於無奈,認了個錯,已是受盡萬般委屈,什么行政處罰都一概免去。
若真的要抓人出來問罪,也是先下後上,從職位低的抓起。
雖然我對「擲蕉」行為不大認同,可是面對如此官員,偶爾我也會希望有誰扔個臭雞蛋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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