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選的日子臨近, 我卻提不起一點意欲去投票
就算我有想支持的候選人, 但我的一票卻不僅僅是對那人的支持
還包含了其它我不想要的意義
比方說, 我不支持公投這個概念的話
我去投票, 則會被那些自以為是的人拿去當作是支持公投的
變相地歪曲了我投票的原意
我不去投票, 則白白損害了我身為選民的權利及義務
而我所可能支持的候選人也就慘遭牽連而失去選票
然而, 我又不可能在選票上注明我不支持公投
因為這樣會使我的投票無效
即便我注明而投票又生效, 又有誰去理會這些分別呢?
到頭來, 政治不過就一場各自解說, 各自綁架民意的吹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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