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登EKIA了。
以美國大兵的本事,既然把他包圍了在房子里,
除非他自殺,肯定是有把他生擒的本事。
然而,還是決定把他擊斃了,就因為留他活著太麻煩。
拉登要是被生擒了,那就得按司法程序走,
美國需要證明美國大使館爆炸案,英國連環炸彈案和911事件都是他指使的。
首先在舉證方面已經會有很大難度,因為這些案件都只是“懷疑"與他有關而已。
再者,把他拉上法庭,就要給予他基本人權。
不能嚴刑逼供之餘,還要讓他請律師,
而美國本土法庭又不像伊拉克的法庭那樣可以讓美國政府操縱。
說不定還要提升去海牙國際法庭,這么一來,沒個三五年都審不出什么結果。
而審訊期間又要提防受到恐怖襲擊,法官也可能收到死亡恐嚇什么的。
最後呢,即使定了罪,無論在美國法院或是國際法庭,都沒有死刑,
最多只能判他入獄幾百年,完全達不到美國泄憤的目的。
現在他人“死”了,一了百了。
真的死了嗎?擊斃在現場,馬上驗證DNA,晚上就進行海安葬?
那么重大的人物死了,DNA就用不著複檢么?
套用網絡一句話“無圖無真相”,連個新聞照片白布幪頭難道都不需要么?
美國說是怕激起反感,以及尊重伊斯蘭教中24小時下葬的規定。
可信么?我從來不覺得美國會在乎別人的觀感,更別說什么尊重伊斯蘭教。
大模斯樣地侵入巴基斯坦的領土,殺了人走掉,還回頭指責人家政府包庇拉登。
如此目中無人的國家會因為伊斯蘭教的規定而海葬拉登?別笑話了!
就當是我的陰謀論吧。
我認為拉登沒死,向外宣稱他的死訊是為了避免麻煩,以及挫挫阿爾蓋達的銳氣。
不過拉登會生不如死,大概在某個秘密審訊設施里頭被折磨著吧。
說到底,美國的對手不只拉登一人,只有滅了阿爾蓋達,美國才能稍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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