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靜,是人最容易胡思亂想的時候。
凌晨兩點,我躺在床上,眼前卻不斷浮現起她的樣子。
屈指一算,相識幾近兩年,被拒絕也已半年有多。
原以為自己早已不在意,卻不知為何又突然想起。
或許是我的心智還不夠老成吧,喜歡某個人的標準,我還是停留在外貌上。
當然性情也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可是,誰又能保證日常所見的她不是戴上假面具呢?
平時的溫柔、善良、細心會否只是在陌生人面前的演出呢?
斯文有禮的行徑又會否是在小心地保持距離呢?
我並不擅於觀顏察色,雖會分是非卻難辨真假,如此一來也只得以貌取人了。
但,以貌取人是需要本錢的。你在選擇時別人也在選擇。
更重要的是:別人有權不選你!
縱使別人用的標準不一定是外貌,我卻也找不到自己能夠出眾的地方。
用一句話形容:如果說到平凡的話,大概就是我這個樣子了。
或者也可以說:比平凡的話,沒人能比我更平凡了。
我懦弱、怕事、貪財、好色、懶惰,一切平凡人應有的缺點我都有;
同時我也富有同情心、多愁善感、奉公守法,一切普通市民該做的本份我也會做。
我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髮型中規中矩、衣著不前衛不老套,
在人海中根本就找不到,即便相識了也會很快被忘掉。
這樣的我,喜歡上到哪兒都不會顯得遜色的她,
雖不到「癩蝦蟆想吃天鵝肉」的程度,倒也有些「電車男」的味道。
不同的只是我沒有「電車男」的那份幸運,不,或許是幸運曾經降臨而我卻白白錯失。
大概,在我的眼睛找到另一個流連之處前,
我還是會偶爾想起她,偶爾懷念一下現在這份心情,不過,也只是偶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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